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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认定条件和办理流程

 

     2018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已启动,你符合要求吗?流程是什么?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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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5.单位考核合格。

(二)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   

1.本科毕业一年至三年内则可认定为中小学二级教师(中二)。

2.研究生毕业三年至五年内可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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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准备: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胶装)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进入学信档案——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6、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撰写的论文(不需要发表)

7、个人述职报告(一份)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录湖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证书管理——

点击“我的证书”进入教室学分管理——点击“个人学分查询”——截图、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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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装订

 

     装订时按目录的顺序,复印件与原件顺序保持一致,讲究方向一致性、美观、清晰,两个以上领导签名、盖章在一起,文件袋上标示好。

     最后将所有资料放到档案袋中,用档案袋装好后附上目录和贴条(贴在牛皮袋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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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报送、受理

 

      学校人事部门将认定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起送相应受理单位。 

    祝老师们职称认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