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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

时间:2018-09-05 09:55来源:未知 作者:姚宝琪 魏雯雯 浏览:

各位家长: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及《中共株洲市纪委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纪发[2017]9号)精神,为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特将株洲各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全市各中小学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限年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征订任何教辅材料,初中、高中毕业年级不征订暑假作业。“限学科”要求限小学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九个学科征订教辅材料,并在株洲市教育局审定的《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以下简称《市推荐目录》,株教函[2018]97号附件6)范围内征订教辅材料。“限范围”要求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外,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市推荐目录》范围,不得在《市推荐目录》外要求学生统一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等。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可按“一教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限数量”要求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暑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要求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二、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全市统一制定《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是否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学校统一汇总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教辅发行单位无偿代购,并在代购结束后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监督。
三、各县市区免费向学生提供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需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征订。
请各位家长基于学生学业需要理性选择教辅材料!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市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
违规选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22660118)、市教育局基教科(22663747)